因疫情导致停业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企业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休假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以减轻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营业中断险等保险产品来转嫁因疫情停业造成的损失风险。
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尽量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避免裁员或少裁员。
在疫情影响下,企业可以选择办理歇业备案,以降低维持成本并保留企业主体资格,后期可以继续营业。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延缓归还房贷、信用卡等个人信贷,具体政策由放贷机构制定。
建议企业及时与职工沟通,了解职工的需求和困难,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以减轻疫情带来的影响。同时,企业也应积极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各类扶持政策,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