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男子虚构各种理由
骗取女友近70万元
供自己赌博及挥霍
近日
该男子犯诈骗罪
被万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罚金12万元
该判决现已生效
基本案情
经万宁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在与被害人周某相处男女朋友期间,谎称自己有存款、房产、车,并以此为保证,获取周某信任,再编造自己需要疏通关系等理由,采取刷周某信用卡、支付宝借呗、微信微粒贷、银行卡转账和给付现金等方式,多次让周某将钱款交给自己,钱款总计694999.83元。李某将钱款主要用于网络私彩赌博。
法院审理
万宁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及偿还能力,利用周某感情,编造各种理由,虚构自己有偿还能力的假象,骗取对方信任,从而将周某的借款用于个人花销挥霍。被告人李某主观、客观具有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性质,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责令退赔694999.83元给被害人周某。
法官提醒
主审法官提醒,恋爱中各方要保持理智和清醒,避免“恋爱脑”,若遇对方以“家庭急难”“投资经营”“自身生病手术”等理由频繁索要钱财,务必提高警惕、多一份审慎。若发现对方有身份模糊、行踪成迷、拒绝还钱等异常情况,请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及时向亲朋好友求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转自万宁市人民法院
来源: 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