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如下:
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驾驶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违章停车的处罚通常是罚款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具体罚款金额和扣分情况取决于停车的位置和具体情况。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建议:
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章停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
如果违章停车被贴条,应尽快到交通处理大队或中队接受处理,并缴纳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