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鸡百科 手机版
  • 首页
  • 家电百科
  • 实时讯息
  • 常识
  • 时间 贷款 公司 费用 企业 银行 万元 车辆 美国 自己的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一男子冒名顶替亲戚当教师20年,被判1年缓刑1年半,细节披露:获得亲戚身份证复印件,其间曾被发现拒绝辞职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0 15:07:00    

    马某冒用亲戚身份信息,顶替参加教师工作约20年,直到亲戚报案后,他被警方传唤到案。7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积石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以马某犯冒名顶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43岁的马某系甘肃积石山县人,高中文化水平。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8月,马某通过其姥爷沙某获得刘某(与马某系表兄弟关系)第一代身份证复印件,在刘某放弃2004年临夏州统一组织择优录取分配工作机会时,冒用刘某身份信息,顶替刘某参加教育工作至今。并且以刘某身份信息办理了工资卡、社保卡,享受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2011年左右,刘某要求马某不要继续冒用其身份信息时,马某以从事工作多年为由,拒绝辞职。

    去年4月29日,马某被积石山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公诉机关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国家教师岗位,参加工作至今并领取工资,应当以冒名顶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基本一致。法院还查明,2023年12月7日,刘某向积石山县公安局报案。

    法院认为,马某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构成冒名顶替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据此,今年5月28日,积石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马某犯冒名顶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 记者 姚永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