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表二通常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用于详细列出本期认证相符且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是填写增值税附表二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填写步骤:
在附表二的第一行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码、所属期间等。
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反映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第4栏“(二)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情况。
第7栏至31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例如废旧物资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
“税款所属时间”和“填表日期”需要与主表一致。
“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填写时应注意区分销项和进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对于辅导期纳税人,需要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稽核比对结果填写相关栏目。
通行费电子发票、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等特定类型的进项税额,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
若存在需要转出或入错的进项税额,应按规定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填写增值税附表二,并确保所有信息符合税法规定。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税务机关